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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就直接放在后院的池塘里养,记得竖起高墙,别让这东西乱跑。”
“这东西长的很快,吃的也多,吃什么我都写在那个册子后面了。”
养小龙虾这件事,李祐就干过。
当初为了吃一顿小龙虾,但又不想花太多钱,整个冬天,李祐就抱着虾苗开始在家里的水缸里搞。
温度太低,就放在卧室里。
里面都是水葫芦和一些水草,到了春天之后,李祐才开始喂一些饲料,比如小虾米小杂鱼研磨的粉末。
李祐清楚的记得,自己某一天夜里,睡觉的时候,感觉浑身上下有什么东西在咬,一睁眼,鼻子上站着一只通体发红挥舞着大钳子的小龙虾,耀武扬威,散发着腥味儿,和李祐四目相对。
那一刻,李祐和小龙虾就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
想不到,来到大唐,还有报仇雪恨的机会!
傍晚的天色极好,院子里,狗蛋和大喵鬼鬼祟祟不知道在干嘛。
突然,巨大的王府之中飘荡起来一股异香。
这种香味传播的极快,几个呼吸之间,就引发了巨大的骚动。
“谁啊,还没到饭点呢,搞什么好吃的了?俺老程这可得说你了,你在哪里?”
长孙无忌的声音很快也传来:“有没有公德心啊,老夫腿脚不便,你偏偏搞这些幺蛾子,欺负人这是!”
累了一夜加一个上午的张胡子在屋子里睡的正香,睡梦之中,只觉得一片汪洋大海淹没了自己,脖子上湿漉漉的。
一睁眼,发现口水流了一地。
终于,武大将小龙虾送到了李祐面前。
一回头,武大直接吓的坐在了地上。
程咬金站在门口,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哪里是被掏空了?
长孙无忌拄着拐杖,在春风之中极为优雅,只是目光死死盯着餐桌上那遍体通红的小龙虾,口水不停地咕噜咕噜着。
两人身后,张胡子远远看了一眼之后,就捂住了眼睛。
嘴里还嘟囔着:“不行不行,这么吃会胖的,得减肥。”
武大爬起来,挠挠头,这些人,都好快啊!称之为大唐最快的男人也不为过。
“殿下,这啥好吃的?”程咬金咧开嘴,脚开始在门槛上蹭来蹭去了,手也不安分的搓着,这刚说了一句话,喉咙就动了三次,嘴角都带着星星点点。
长孙无忌的拐杖都是斜着的,万一殿下说可以吃,那不得一个箭步冲过去?
再不济,也得比老程这个黑厮快吧?
张胡子地位低,只能远远看着,眼巴巴吞口水。
“这东西叫小龙虾,不过现在不多,一人尝几个就行了,三个月之后,会有不少,到时候不管是得月楼还是摘星楼,都可以售卖了。”
这话一出,空气之中只剩下吞咽口水的声音。
咕噜……咕噜……
一声尖锐的叫声划破寂静,一道黑影猛然窜出。
这种声音,这种姿态,这种嚎叫,除了哈士奇,还有谁能做到?
人们都说,如果如果你恨一个人,那么就送他一只哈士奇吧,他做梦都想干掉你,但绝对不敢对你说不,因为光防止哈士奇拆家就已经耗尽了他的人生。
如果你爱一个人,一定要也送他一只哈士奇。
他会经历人生之中大起大落,悲痛欲绝,郁闷和狂躁,这时候,你只要适当的出现,就一定会成为他最坚实的后盾。
王府至尊,老虎大喵,狗蛋不出,谁与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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