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54章兰斯大王!
风萧萧,雪粼粼。
大雪无痕雁无声,苍茫幽幽天地白。
这是一片山岭。
因其地形酷似一匹作势欲扑的狼,故而取名为天狼岭。
纯白的积雪,已经覆盖了整片山岭,使得这里宛如是天和地的交界,天地一色,白霜无涯。
就在这山岭深处,却是出现了一片庞大的营地。
一个个简陋的木棚,紧密的搭建在一起,好似贫民窟。
可以清楚看见,无数毛发旺盛的野人,就生活在营地中。
没错,这天狼岭,就是野人军团的藏身之处。
野人们夜晚就睡在这里,等到白天的时候,就分成几股,去袭击草原上的小部落。
此刻。
那几股出去掠夺的野人,都已经陆陆续续回到了营地。
依照着惯例,这几股野人的头领,快步走到了一座防卫森严的木棚里,向大王汇报着战利品。
木棚之中。
光线昏暗。
上首摆着一张简单的王座。
说是王座,其实就是一个木桩,再盖上虎皮,就变成大王的宝座了。
至于坐在王座上的人,当然就是赫赫有名,威震天地之北的密拉尔部落的大王了。
兰斯大王!
这位大王的名字,就叫做兰斯。
只见一位身材魁梧,壮硕如牛的恶汉,坐在王座上,浑身上下充斥着凶悍的压迫力。
这恶汉穿着黑熊兽皮,袒露着胸膛,一道道醒目狰狞的伤痕,遍布在胸膛上,可见这位大王必定是经历了无数生死搏杀与千难万险,这才是登上了野人之巅。
他的脸庞,可谓是奇丑无比,面容扭曲,鼻塌眼凸,满嘴的黄色尖牙,肤色也是黝黑,若是搁在野外,简直就跟野兽没有区别了。
说起这位兰斯大王,不得不提及他年幼的时候。
传说,兰斯刚出生的时候,因为太过于丑陋,所以被父母所嫌弃,视为异端,甚至将他抛弃在风雪夜的野外,所有人都以为兰斯必死无疑,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过了一夜,兰斯竟然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有人说,兰斯被狼群所救,喝狼奶长大,还有人说,兰斯是被流浪的野人救下来,勉强活命,当然还是第二种说法更为可信一些,毕竟兰斯会说野人语言,若是活在狼群里,显然是不会说话的,还有就是,少年期的兰斯,确实是流浪了很长一段时间。
流浪的野人,无疑是颇为的凄惨,与野兽争食,还要与其余野人争夺睡觉的山洞,若是身体差的,武力低的,早就已经被淘汰了。
兰斯就是在这般残酷的环境下,渐渐的长大成人,或许是少年时候的经历,让他变得极为的强悍,十几个野人,甚至都不是他的对手,后来他被一个大部落的族长看中,终于是加入到了部落中,很快就成为了那个部落当之无愧的第一勇士,立下了赫赫战功。
那部落族长病逝之后,几个儿子都想争夺族长之位,斗的你死我活,兰斯却是以强势的姿态,诛杀了那几个儿子,成功的坐上了族长宝座。
在兰斯的统领下,那个部落经过几次大战,最终将几个大部落都吞并了,一些小部落也加入到了其中,这就是密拉尔部落的前身了。
网王月光-手心的幸福 喏往事已成风 网游之神魔 邪瞳 圣女要嫁人:夫婿是你 大明特种小地主 吞噬星空 我吃西红柿 千金谋 无限之血统 少东换换爱 焚天剑皇 贺自珍的风雨人生 四灵成道 北枝寒 重生农家女 甜蜜小姐让你爱 网游之刀尖起舞 十岁小魔后 秀逗娘娘痴情皇 星际花匠生活
什么?要我和美女总裁搞好关系?当然可以!李迪贱笑一声关系就是搞出来的嘛!当兵王之王重回花都,冷艳总裁,傲娇萝莉,清纯助理,火辣警花,群美环绕!花都,我为王!...
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一个被最有钱的女人领养的孤儿可是自卑彷徨的他却喜欢上了跟自己身份截然不同的人。可惜他却在跟最有钱的女董事长发生不能说的秘密之后一切都变了。各色各样的大小美人纷扰而至,围绕在他的身边!成熟美艳,清纯可爱,性感妩媚,柔情万千最后的最后,他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在那多少美人美妇的陪伴之下,在这一片弱肉强食的世界之中创下了一个伟大的奇迹!...
穿越到海贼世界,罗德得到可以抽取天赋能力的神器知识之书。剑斩天地,掌控雷霆,行走空间,信仰之力铸造地上神国!神恩如海,神威如狱。来到这个世界,就注定无敌于世。...
蜀山有玄门正宗,一家独大。主角修炼的是魔门正宗。群号紫云宫22117110。...
我是空间的旅人,时间的行者我追逐真理,寻觅起源我行走诸天,求真万界我是传道者,亦是冒险家。另外,我真的很凶,超凶(看封面)!声明1本书尽量走合理认知世界的路线,有自己的观点设定,不喜勿扰!声明2本书中的内容并不真科学,并不全合理,因为没有实际基础,纯属作者菌的蘑菇想法,作者也写不出全无bug的小说。...
刚发现自己会被裴聿城的意识附身时,林烟是拒绝的。明明在酒吧蹦迪,一醒来,躺在了荒郊野岭。明明在家里打游戏,一醒来,站在了欧洲大街。明明在跟男神烛光晚餐,一醒来,站在了男洗手间。这日子没法过了!后来的林烟大佬求上身,帮我写个作业!大佬求上身帮我考个试!大佬求上身,帮我追个男神!大佬听说生孩子挺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