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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莎想想自己以前的遭遇,笑着点头说到:“有些人可能是不注意这些,或者是着急吃饭,看到有空位子就去坐。这么一来自然难免会干扰到那些情侣,说起来这种情况带来的后果可能比找不到位子更让他们难受呢。”
徐毅恍然,看来这果然是以前胖子跟自己说的那种情况。不过俩人谁也没有女友,唯一有个女友的就是严培民,不过他们又对这事儿没上过心,所以也想不到这种问题。想到归想到,不过徐毅还是想看林莎是不是这样想的,所以故意做出一种惊讶的表情问到:“这怎么可能?”
徐毅本来就不善作伪,表情当然也就显得有些做作了。
林莎看到徐毅这假模假式的样儿,不禁心中暗自鄙视徐毅——这人怎么这样,想到你就说呗,非要在这儿装嫩。
这要是换个朋友这样,她真恨不得吐槽他到死!
但是林莎也没办法这么做,不止年纪大些外加着作为一个资深职场人,她的城府要比徐毅更深,隐藏情绪这事儿她做得也比徐毅更加不带一丝烟火气。毕竟自己跟徐毅只是一面之缘没多熟络,外加着还是属于正常业务往来,还远远没到朋友的地步。再者这买卖还没谈成,人品也不知道,自己当然要有所保留,还是出于礼貌保持一定距离外加着和气生财才是上策。
所以她干脆对徐毅这低劣的表演直接视而不见了,笑着跟徐毅解释:“虽说吃顿饭时间不长,不过这情侣嘛吃饭时候还喜欢有些小交流,比如像喂个饭、拉个手一类这种无伤大雅的小动作,旁边桌子有人他们也可以不在乎。”
“不过真有人坐在他们旁边哪怕这是熟人,还能有几个有心情去跟别人秀恩爱的?束手束脚地,哪怕龙肝凤胆摆在面前,他们十有八九也食不甘味了。”
徐毅诚恳地点头,看来真是这样。自己和胖子还真的忽略了这个问题。不过既然已经有了之前的先入为主,他这诚恳在林莎眼睛里毫无疑问也成了一种彻头彻尾的惺惺作态。
“我建议你把一部分桌子干脆直接就换成两个人的餐桌,这样不仅能满足那些情侣的需求,同样还能照顾到那些单身来就餐的客人。”
“虽说这样肯定要使得有效的座位数减少,不过绝对能提高客人的满意度,我想对一个新开的餐厅来说,后者应该比前者更重要吧。”
徐毅点头。这倒真是一个好办法,从善如流的他马上再度询问起来:“真是这样,那你觉得我把多少桌子换成小的比较合适呢?”
“我建议新添置的桌子最少更换一半到三分之二吧,不过具体数量还是要你自己拿主意,你要非想要四人台也随你。”林莎这下子总算看出来了,徐毅是真不懂这方面的事情。她就有些纳闷儿。这人家里是不是钱多烧的,这是拿钱让孩子出来锻炼经商能力么?
说来毕竟单价而言,越是小的餐桌利润越高。至少这生意做成了,这个月自己上交的报表账面上总能更漂亮一些,这销售提成自然也高。这事儿怎么算都是多赢的局面,想来徐毅也不会反对这样的合理性建议。
虽然林莎很想要把这笔生意做大一些,不过却也绝口不提之前自己说过的事儿。这种事情还是等他自己问出来才能表明这问题对他更重要。一方面能让他认识到这调整的必要,另一方面也能使自己建议的合理性得到提高——毕竟先说的话,很容易会让他以为自己是要卖东西给他,提出这样的建议,而等他自己问出来,自己这就算是解决客户需求,堪称雪中送炭,哪种更容易促成生意。这完全可想而知了。
显然,长久从事销售工作的林莎,对人心的把握要远比徐毅强了许多,更何况这事儿对林莎来说只是一锤子买卖的生意,可是对于徐毅来说则是关系自己这餐馆生存和展的重大问题。还没等她再说什么,徐毅自己就直接问了出来:“林莎,那之前那种吵闹或者太冷清的情况该怎么解决?”
林莎心中暗喜。看来这事儿大概有戏了,自己今天这趟真不算白跑。看这餐厅规模,只要自己想的真谈成了,结果可要比自己前两天出差累死累活。费心费力地签的那个单子还强不少呢。
她也不多说,不过毕竟一晚上没休息好有些疲倦,所以打开包拿出纸巾就想去擦身边的凳子。“这个咱们慢慢说,不过这比较复杂,咱们坐这儿慢慢说吧。”
徐毅赶紧拦着,跟林莎说到:“别擦了,要不你帮我再把这餐厅看一遍,然后咱上三楼去说?这卫生都没打扫,别把衣服都弄脏了。”
林莎看着徐毅果然上道,也就爽快地答应下来。两个人在餐厅里再转了一圈,就直接上了三楼。
“徐毅,你这里环境不错呀,绝对算得上沿江这里风景最好的店面了。”林莎上来以后,走到正对云江的露台边上扶着栏杆深吸一口新鲜空气,有些陶醉地闭上眼睛。
“这点倒是真的,不过这个点儿了这太阳也太大了,咱进屋说吧。”徐毅笑着招呼林莎。
进了屋,徐毅说到:“林莎你随便坐,我去拿点吃的,咱先歇一会儿再谈正事儿。”
“那就麻烦你了。”林莎一屁股坐到沙上,她看着徐毅不急,也不好表现得急躁,准备着以静制动见招拆招,看徐毅怎么说。
徐毅早上也不过吃了一半西瓜,另一半原本准备中午吃的所以就放在冰箱里面了,这倒是省得自己再到空间里面去拿了。先把西瓜切好装盘,再从冰箱里面拿了几个香瓜摆在果盘边上,就端着果盘放在茶几上。徐毅拿起块西瓜递给林莎,笑着说到。“林莎先吃点西瓜,这么热的天还穿这一身正装热坏了吧?”
“谢谢。”林莎双手接过徐毅递过来的西瓜,笑着说到:“没办法,我们公司规定出门拜访客户一定得穿正装。常年这么穿倒也习惯了,我这还真没什么机会买衣服,更没多少机会穿。”
林莎嘴上这么说,其实也早都折腾出一身汗来,毕竟一晚上没休息好这身体虚,更没来得及休息就跑出来了。尤其这一放松下来,吹着空调更是感觉后背都潮乎乎的,内衣带子都要湿透了。她一点儿都不怀疑,不是化妆品的香味儿掩盖,只怕自己都要闻出汗味儿来了。
看徐毅这一大早没干啥这空调都开在这里,人长得也是白白净净的,十有八九也是个吃不了苦的阔少爷,林莎内心不禁叹息这人和人的命还真不一样。
徐毅没有读心术,自然不知道自己给林莎留下这样一个印象。他要是有读心术的话,只怕这真的会觉得比窦娥还要窦娥,自己明明是看她这么热的天还穿成这样,特意给她开的。
话说自己哪儿是那种贪图享受的人呐,自打自己回省城以来,大半时间都在空间里面忙碌,晚上就算出来十次也有九次都是倒头就睡。
别说空调,就算风扇、凉席他自己今年也都还没用过呢。
林莎看着这西瓜块头不大拿在手上却沉甸甸的,再看瓜皮这更是差不多有一寸厚,瓜瓤上面更能看到一大排油黑锃亮的瓜子,这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印象。这人不光看着没什么经济头脑,只怕这生活经验也没多少,买个瓜都买成这样——就算买包子你也得挑着皮薄买呀,没买到生瓜蛋子就算你捡着了!
拿在手上不吃总不好,所以林莎硬着头皮咬了一口,心想大不了这块吃掉再也不吃了。可是这瓜汁水足,更是入口即化,非常甘甜爽口,林莎这下知道自己错了,这瓜不可貌相。跟自己平时买的那些西瓜相比,人家这瓜显味道更好更纯净口感也不差,看来不识货的不是人家,反倒是自己才对!
瓜再好吃也不能不分场合闷着头不管不顾,看来等下办完正事儿自己问问他这瓜哪儿买的自己去买几个,所以她把手上这块吃掉,就想去拿纸巾擦手。
看到林莎一块西瓜吃光就停下来,徐毅笑着把手里的西瓜皮扔到垃圾桶,朝着门外指指。“林莎接着吃千万别客气,你也看到那个垃圾桶了,你来之前我刚把另一半西瓜给吃掉,切都切开了不吃也是浪费。再尝尝这甜瓜,省城可买不到这么地道的瓜哦。”
林莎想想也是这么个理儿,倒也大方地拿起个甜瓜,笑着说到:“那我可真不客气了,有刀子么?”
徐毅把水果刀拿过来放在果盘里面,笑着说到:“这瓜我洗过的,而且这品种皮特别薄,基本不影响口感。你吃一口试试,如果觉得瓜皮还硬的话你再削皮。”
“那我试试。”林莎将信将疑地把瓜放在嘴边,咬了一小块。
“怎么样?”
林莎还是第一次吃这种甜瓜,不过这香味浓郁,口感绵软立刻就把她给征服了,这瓜看起来小,不过绝对比那些什么伊丽莎白、白兰瓜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她索性干脆直接就问了,也省得还惦记着这回事儿。“你这瓜味道都这么好,不过我还真没见到过,这是什么新品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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