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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贼出来受死!”
声如响雷,一众奴隶纷纷掩耳,就连身边的雷烟兽也踏蹄后退。
一个猪头从黑暗中陡然钻出来,紧接着就到了彭憎面前,一只很好看的拳头从小变大,最终落在彭憎的脸上。
“咔吧”一声响,彭憎雄壮的身体就向后倒飞,砸飞了五六个看热闹的奴隶,就掉在地上,不省人事。
倒飞出去的彭憎,云策不关心,他擦拭一下掌心的汗,小心的摸向那匹枣红马。
这一次,枣红马没有自杀,也没有多看被打昏过去的彭憎,见云策摸它,就把长脸凑过来,显得极其温顺。
确定这匹马不会自杀后,云策就从昏迷的彭憎怀里捞出来一枚两斤重的金铤,刚才把这个家伙打飞的时候,还想在胸口补一拳,拳头触及胸口的时候陡然觉得不对,就把拳头收回来了,没想到是一枚长条形金铤。
云策收好金铤,再一次来到枣红马跟前伸长了手臂去触摸枣红马的面颊,枣红马低下头,用自己的长脸亲昵的摩擦云策的脸。
驯化后的马的性格基本上是温顺的,云策至今都想不明白彭憎的那匹马怎么就刚烈到了那种地步。
小心翼翼的纵身上马,轻轻抖一下缰绳,枣红马就听话的随着他的指引走进了黑暗之中。
云策走了,彭憎被留下来了。
一众奴隶先是远远的围观,后来发现彭憎一动不动,就凑近了一些,走近了之后,发现彭憎还是一动不动,就有人开始向彭憎投掷土块,见彭憎还是一动不动,就一哄而上,将他团团包围住。
等人群散去,彭憎已经被剥的一丝不挂,蜷曲着躺在地上,只有微微起伏的胸口还显示他活着。
得到好处的奴隶们跑的不见人影,就在这个时候,从路旁的乱草堆里爬出一个黑漆漆的人影,他慢慢的挪到彭憎身边,扯掉自己肮脏破烂的衣衫,将冰冷的身体紧紧的贴在彭憎的后背,双手抱着他的胸膛,由衷的发出一声叹息——真暖和啊……
马蹄哒哒……
夜晚无人的马道上,枣红马正在狂奔,长长的鬃毛扬起,尾巴笔直的向后竖,骑乘在枣红马背上的云策能清晰的感觉到它肌肉的律动,风嗖嗖的从耳边掠过,道路两边的树木飞快地后掠。
按照经验,云策认为,此时,枣红马的速度已经超过了百公里小时,地球上的马跑不了这么快,最高八九十公里小时的速度,最多能维持几秒。
如今,他骑乘着枣红马,一百公里小时的速度已经跑了半个小时了,且枣红马至今还没有力竭的意思,还在奋力奔驰。
不是云策非要它跑这么快,而是枣红马似乎自己要跑快的,快速奔驰云策兴奋,枣红马似乎更加的兴奋。
世有好马,大多抵辱于奴隶人之手,云策认为这句话说的很对。
枣红马在城里的马道上不知道跑了多少圈,直到路过一家还在营业酒坊的时候才停下脚步。
云策抬头看看酒幌子,再看看插在门口石柱上的火把,呵呵笑着摸一摸枣红马满是汗水的大脑袋,没想到这一位还是一个爱喝酒的。
不过,马对酒精的代谢能力很差,云策并不准备给它喝。
加盐的淡盐水比较适合它。
所以,云策就给自己要了冰凉的米酒,给它要了温温的淡盐水补充水分,以补充它刚刚消耗掉的电解质。
雷烟兽在射阳城的店铺掌柜眼中,确实比人尊贵些,至少比云策这个身着衣树皮制作的衣服的人高贵。
所以,冰冰凉的米酒被装在精致的木斗送到雷烟兽的嘴旁,至于温热的淡盐水被装在粗瓷大碗里送到云策面前。
雷烟兽打了一个响鼻,开始享用米酒,云策瞅瞅老板,再看看高贵的枣红马,觉得自己确实需要补充一下电解质,也就端起淡盐水喝了。
深夜时分,枣红马喝酒喝的痛快,云策喝淡盐水也喝得有些自在,等到血月凌空,给大地披上一层淡红色的外衣的时候,云策站起身,从枣红马的鞍鞯上抽出马槊,在月光下舞动两下,就对枣红马道:“我们去拿一双造孽的脚吧!”
或许感受到云策全身弥漫出来的杀气,枣红马昂嘶一声,就来到云策身边,他双脚稍微用力,就纵跃上了马背,抖一下缰绳,枣红马就沿着马道狂奔了下去。
眼看云策的背影消失,红姑娘跟裴川一起从酒铺里走出来,裴川笑道:“他竟然没有发现,今日没有巡逻的兵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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