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织骨虫与其他蛊虫正好相反,它们喜寒,长年待在冰窖之中,所以又叫冰骨虫。
为了照顾蛊虫的习性,林淮竹也需在冰窖取骨。
沈遂先前答应取骨时陪着林淮竹,他说话自然算数,当日一早便跟林淮竹一块去了。
冰窖温度低,沈遂穿着狐皮大氅,也给林淮竹裹了一件同款样式的,只是颜色不同,一黑一白。
沈遂哈着白气,看着秦老谷主从冰窖深处拿出一个蜂窝状的箱子,然后将织骨虫放出来。
那虫子长得极为奇特,白到几近透明,甚至隐约可以窥见到它们的脏腑。
蛊虫只有小拇指甲盖大小,四足,头部有一对状似镰刀的锋利触角。
沈遂瞅了一眼箱子,里面约莫有二十几只织骨虫,密密麻麻挤在一起。
林淮竹躺在披着羊毛毯的贵妃榻上,身上盖着漆色的狐皮大氅,乌黑的长发用白玉冠高高束起。
他阖着眼,长睫垂落,神色沉静平和,轮廓秀美清雅。
到了冰窖林淮竹吃了一粒让人嗜睡的丹药。
沈遂还以为他睡着了,正盯着秦老谷主从箱笼中取出的织骨虫,一只冰冷的手伸过来握住了他。
沈遂愕然,转过头看向林淮竹。
他的手虚虚覆在沈遂手背,倒也没怎么用力,沈遂不确定他这是昏睡之前最后的清醒,还是压根就很清醒。
这些虫子可都是要钻进林淮竹体内,啃噬他的骨头,这要是醒着得多遭罪?
沈遂问,“丹药不管用么?”
贵妃榻上的人没有答他。
“小怀?”沈遂凑过去,单手扒拉开林淮竹的眼皮。
沈遂扒拉了两下,林淮竹毫无反应,看来现在是睡着了。
他也没甩开林淮竹的手,心道小混蛋可能是怕了,所以才会主动拉他的手。
这也算是林淮竹依赖他的表现,所以沈遂欣然握住他的。
这些蛊虫经过训练,在秦老谷主的牵引下,它们挨个钻进林淮竹断腿处。
织骨虫用锋利的触角划开林淮竹皮肉,但奇怪的是他并没有流血。
不知是这里温度低,还是织骨虫的触角能分泌愈合伤口的液体。
每个生物都有自己的特性,就算织骨虫触角真自带疗伤功能也不是奇事。
蚊子在咬人时,会将蚁酸、抗凝剂等注入人类体内,这样在吸血的时候,血不会凝结,且人不会感觉到明显的痛楚,方便它们大快朵颐。
织骨虫钻进林淮竹体内后,沈遂很清楚地看见,那层薄薄的皮下被蛊虫顶出鼓包。
它们蠕动时鼓包也会跟着动,但很快那些鼓包便消失了。
昏睡的林淮竹身体忽然震颤了一下,抓着沈遂的那只手霍然收紧。
看来那些虫子是钻进骨头里了,沈遂看了一眼眉头紧皱,似有痛感的林淮竹,安抚似的摸了摸他。
没有麻醉剂就动‘手术’是遭罪。
织骨虫进食的速度不算太快,每隔一盏茶的工夫就有一批挺着圆滚滚大肚子的蛊虫出来,然后再换另一批进去。
林淮竹膝盖以下,大约有一寸的残肢。
沈遂眼见这一截残肢慢慢瘪了下去,没有腿骨的支撑只剩下软趴趴的皮肉,看得他如坐针毡,如芒刺背。
那真应了那句老话,得什么都别得病。
罗佳沈辰风 空间仙行者 绝世剑帝林羽 大秦:别以为你苟着我就不知道 绝世战神沈七夜 与野犬们be的每一天 七支刀 林初雪沈七夜 穿越:我成了张大胆? 初唐:开局告诉李二我是穿越者 绝世战神沈七夜林初雪 身为仆从的魔王 我在山野有一家美食店 天字号保镖 大明:从1566开始 大乾御灵官 妖孽不要跑 造化仙路 沈七夜林初雪绝世战神 沈七夜林初雪
本书又名你是我戒不掉的甜秦南御第一次遇见纪微甜,丢了重要信息。秦南御第二次遇见纪微甜,丢了相亲对象。秦南御第三次遇见纪微甜,丢了人如果有人问他,最厌恶的异性类型是什么样的,他会毫不犹...
我是空间的旅人,时间的行者我追逐真理,寻觅起源我行走诸天,求真万界我是传道者,亦是冒险家。另外,我真的很凶,超凶(看封面)!声明1本书尽量走合理认知世界的路线,有自己的观点设定,不喜勿扰!声明2本书中的内容并不真科学,并不全合理,因为没有实际基础,纯属作者菌的蘑菇想法,作者也写不出全无bug的小说。...
不牛逼不拉风的低端业余玩家甄浪,被班花拒绝后,偶然得到一块来历神秘的智能芯片。从此,一个游戏界的传奇诞生了。那神一样的操作妖一样的走位魔一样的意识,令无数高端玩家失声惊呼挂了吧?事实证明,甄浪注定是泡不到班花的男人。因为,千姿百态的系花院花校花,风情各异的美女老师女神主播,纷纷闯进了他的生活火爆...
新书我家夫人又败家了已发求收藏,古代美食文,么么哒前世,盛夏怨恨家人的无情抛弃,为贺家人那群白眼狼付出所有,最后却落了个草席一裹,抛尸荒山的下场!重生回到悲剧尚未开始,盛夏发誓今生不会再将真心错付!哪怕吃树皮啃草根,她也要留在家人身边,同甘共苦!改写命运!一家人同心协力,走上致富的康庄大道!携手冷面男神...
穷小子楚帅,先赚了一个极品级二奶,却原来是间谍精英,然后,一个大陆女警官凌小杰好有暗恋他,可是,穷小子还有一个比鸟齐飞的原配初恋,还有一个女朋友的死党小魔女蓝菲,还有几乎是后宫佳丽如云,不过,一个个美眉都有好神秘的身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一种能帮忙泡妞的异能会给主角的人生带来怎样的奇遇?很简单,进来一看便知!...